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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正式拉開帷幕,再過兩天,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也將開幕。這次兩會,與換屆同樣備受矚目的是憲法修改。憲法修改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年1月份,十九屆二中全會舉行,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黨中央用一次全會專門討論憲法修改問題,充分表明對這次憲法修改的高度重視。關于憲法修改,習近平總書記有哪些重要論述?我們一起來學習!
我國現行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貫徹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2016年12月,習近平對“五四憲法”歷史資料陳列館作出重要指示強調
現行憲法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
我國現行憲法即1982年憲法就是在這個歷史背景下產生的。這部憲法深刻總結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適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新要求,確立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的路線方針政策,把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規定為國家的根本任務,就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作出一系列規定,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
——2018年2月24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根據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形勢新實踐,在保持我國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有必要對我國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
修改憲法,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修改憲法,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共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決策,也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2017年12月15日,習近平在黨外人士座談會上指出
憲法進行適當修改,是經過反復考慮、綜合方方面面情況作出的
中共中央決定對憲法進行適當修改,是經過反復考慮、綜合方方面面情況作出的,目的是通過修改使我國憲法更好體現人民意志,更好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更好適應提高中國共產黨長期執政能力、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
——2017年12月15日,習近平在黨中央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上指出
我國憲法必須不斷完善發展
我國憲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必須體現黨和人民事業的歷史進步,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
——2018年2月24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指出
憲法一定要適應經濟基礎的變化而變化
憲法作為上層建筑,一定要適應經濟基礎的變化而變化。
——2018年2月24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指出
貫徹修改憲法總體要求,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開展憲法宣傳教育
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任務。
——2016年12月,習近平對“五四憲法”歷史資料陳列館作出重要指示強調
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
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加強對法治中國建設的統一領導。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我們黨首先要帶頭尊崇和執行憲法
我們黨首先要帶頭尊崇和執行憲法,把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
——2018年2月24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把實施憲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把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全面納入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軌道,把實施憲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2018年2月24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